剧院简介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位于长江入海口,素有“江海门户”之称,享有“金三角上小浦东”的美誉。海门三度蝉联中国文化先进市、二度蝉联中国民间文艺之乡。海门山歌艺术剧院前身“海门山歌剧团”,成立于1958年,是传唱发扬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海门山歌剧种的唯一剧团,在江海地区历史悠久,成果斐然,被誉为“天下第一团”。2014年更名为海门山歌艺术剧院。
海门山歌剧是流行于海门一带的地方剧种,剧中的海门山歌与江南吴歌一脉相承,曲调优美朴实、乡土气息浓郁,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被誉为“江海平原一支花”。1957年3月,剧团经典剧目《淘米记》参加全国第二届民间音乐舞蹈会演,周恩来、朱德等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观看演出并接见全体演员。海门山歌艺术剧院四次集体晋京演出。1993年12月应文化部邀请大型山歌剧《青龙角》晋京演出。2002年12月,应中国艺术研究院的邀请,现代海门山歌剧《献给妈妈的歌》在北京演出。2012年12月,再度晋京集中展演。2017年6月受中国戏剧家协会邀请在北京长安大戏院演出大型海门山歌剧《亲人》,2017年9月大型廉政海门山歌剧《临海风云》受邀参加第八届“江苏廉洁文化周”展演。2018年赴天津录制全国首例戏曲基层院团“像音像”工程剧目——经典剧目《淘米记》和大型廉政海门山歌剧《临海风云》。2018年8月成功举办海门山歌60周年团庆活动,受到国内专家学者关注。2018年12月赴昆山参加全国百戏展。2019年参加全国非遗(稀有)剧种小戏展演获4项大奖。
2005年海门山歌剧被国家文化部乡土艺术协会授予“中国民族文化优秀品牌”; 2008年,海门山歌被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2015年被命名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2016海门山歌艺术剧院被授予江苏省优秀艺术剧院称号、2017海门山歌艺术剧院被授予江苏省优秀管理示范单位称号。2018年1月剧院更是被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授予第七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称号。2018年剧院宋卫香同志获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称号。2020年剧院朱新华同志获第五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海门山歌”代表性传承人称号。历年全省国有文艺院团考核均获优秀等级。2020年被表彰为江苏省优秀管理示范单位。2021年被表彰为江苏省文明示范单位。2023年剧院被评为江苏省二级院团。2022年海门山歌剧《田园新梦》被评为南通市小剧场精品剧目。2023年获评江苏省二级院团,2024年海门山歌小戏《采桃》入选文旅部优秀传统折子戏复排计划。大型海门山歌剧《常乐儿女》获江苏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入围2024紫金文化艺术节会演剧目,演员陈倩琳入选2024紫金文化艺术节会演剧目优秀演员。连续两年赴沪参加海门文旅(上海)招商推介活动。2025年参加“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江苏省宣传展示活动,入选江苏省五星工程奖音乐类舞台艺术终评。
海门山歌艺术剧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在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方面取得长足发展,对外交流演出日益频繁,为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发挥着不可或缺的独特作用。